关于同意设立“广州市番禺区巴特外语培训中心”的通知

作者(来源):成教办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07-04-30

番成教[2007]6号
关于同意设立“广州市番禺区巴特外语培训中心”的通知

黄锦泉先生:
    你申办教育培训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经审核,所配备的教学设施设备、教师、人员的聘用等基本符合设置标准。现同意你所申办的“广州市番禺区巴特外语培训中心”办理登记,发给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许可证号为:教民4401137000064号。

二OO七年四月十七日

抄送:广州市教育局发展与规划处,番禺区教育局,番禺区民政局。
番禺区成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4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