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扶困助学体系日趋完善

作者(来源):办公室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0-07-23
        近年来,区教育系统竭尽所能减轻贫困学生的经济负担,为其顺利完成学业创造条件。区教育局和区教育基金会积极与市教育基金会、区慈善会、区总工会、区残联等部门及热心教育的社会各界团体、人士沟通协商,争取支持,努力盘活我区的扶困助学资源。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区的扶困助学体系已日趋完善,覆盖面从小学阶段到大学阶段。其中,仅区教育基金会2007~2010年扶助贫困学生就累计8746人次,资助金总额达316.97万元。
        全力建立贫困生的扶助体系
        区教育系统对贫困学生的帮扶情况执行政策落实到位。从1997年实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两免:免书费、杂费,一补: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以来,区教育基金会全力为我区“持证”(持有低保证或特困证)贫困学生申请并发放助学金。广州市在2008年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后,区教育基金会继续为义务教育阶段“持证”寄宿生申请标准为小学生1000元/学年、初中生1200元/学年的生活补助,并做好审核和资金的发放工作。此项补助资金由区财政负担,2007~2010年,资助金累计28.42万元,资助累计493人次。
        从2007年起,区教育基金会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对“持证”贫困学生的资助额度。即向小学生发放300元/学年、初中生200元/学年(区慈善会对初中生有300元/学年的补助)、高中阶段学生700元/学年的学习补助。4年来用于扶助贫困学生的资金总额达165.83万元,扶助累计3970人次。
        近年来,因高中阶段学生未实施免费教育,区教育基金会将资助重心移向高中阶段贫困学生。继续组织高中阶段“持证”贫困学生申请1000元/学年(其中区教育基金会出资780元/学年,市教育基金会出资220元/学年)的解困助学金。仅2007~2010年就有3437人次获得资助,资助金额达171.85万元(其中区教育基金会出资134.07万元,市教育基金会出资37.78万元)。
        据统计,从2007年起,区慈善会向我区贫困学生发放初中生300元/学年、高中阶段学生500元/学年、大专生2000元/学年、本科生3000元/学年的助学金。
        区总工会每年也有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对贫困学生发放初中生300元/学年,高中生(职中生)600元/学年的补助。为贯彻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助,国家从2007年开始对我区农村户籍和城镇“持证”职中生发放1500元/学年的生活补助。
        贫困大学生学有所助
        区教育局于2006学年起与区教育基金会、区侨办和热心公益事业的澳门同胞开展大学阶段的助学工作,资助标准为6000元/年/生。还每年都积极与区侨办、捐助者协调、沟通,努力为我区贫困大学生争取更多的资助。经过努力,2009年资助名额由原来的11名增加到23名。截至2009年,我区共有贫困大学生56人次获得该项资助,资助总额达33.6万元。4年来,区教育局与区教育基金会非常关注受助大学生的学习和成长,通过各种渠道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情况,并激励他们不断进步。
        区慈善会在关注贫困家庭生活的基础上,进一步关注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教育的情况,加大对贫困家庭的扶助力度。从2007年起,向考入高等院校并入学的“持证”大学生发放标准为大专生2000元、本科生3000元的一次性助学金,就读期间每学年发放大专生2000元、本科生3000元的助学金,即入学第一年贫困大专生可获得区慈善会资助的4000元、本科生可获得6000元的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