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我区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进展顺利
作者(来源):督导室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09-11-04
9月29、30日,市桥蚬涌俊贤小学、桥兴中学分别接受了广州市义务教育规范学校评估。评估组通过听取学校自评报告、察看校容校貌及设施设备、听课、观看兴趣小组活动、查阅档案资料、进行个别专访、反馈评估意见等程序实施评估工作。评估组认为市桥蚬涌俊贤小学、桥兴中学在办学条件、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对市桥蚬涌俊贤小学、桥兴中学进行广州市规范学校评估是广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及市教育评估中心组织的试点学校评估。下阶段,我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组织对本区初级中学、小学进行广州市规范化学校的认定工作,对原省、市一级初级中学、小学,可自然过渡、认定为规范化学校;对原区一级初级中学、小学,按省规范化学校标准进行自查自评,整改达标后申报,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人员到学校检查审核,经区教育局批准,可认定为规范化学校。对非等级的初级中学、小学需通过自评、申报、接受评估等程序,认定为规范化学校。凡被确认的规范化学校须上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备案。
根据省、市的目标要求,2007年内我区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比例要达到80%以上,2010年要达到100%。
二OO七年十月九日
对市桥蚬涌俊贤小学、桥兴中学进行广州市规范学校评估是广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及市教育评估中心组织的试点学校评估。下阶段,我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组织对本区初级中学、小学进行广州市规范化学校的认定工作,对原省、市一级初级中学、小学,可自然过渡、认定为规范化学校;对原区一级初级中学、小学,按省规范化学校标准进行自查自评,整改达标后申报,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人员到学校检查审核,经区教育局批准,可认定为规范化学校。对非等级的初级中学、小学需通过自评、申报、接受评估等程序,认定为规范化学校。凡被确认的规范化学校须上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备案。
根据省、市的目标要求,2007年内我区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比例要达到80%以上,2010年要达到100%。
二OO七年十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