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卫艺科工作职责

作者(来源):教育局体卫艺科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05-07-06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及国防教育工作的政策和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及国防教育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协调学校体育、艺术、健康教育和国防教育活动、师资培训和对外交流。

三、 会同有关部门 指导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健康监测、疾病预防工作。

四、协助有关部门改善 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开展科研教研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检查镇(街)教育主管部门、区属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及国防教育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