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卫艺科工作职责
作者(来源):教育局体卫艺科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05-07-06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及国防教育工作的政策和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及国防教育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协调学校体育、艺术、健康教育和国防教育活动、师资培训和对外交流。
三、 会同有关部门 指导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健康监测、疾病预防工作。
四、协助有关部门改善 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开展科研教研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检查镇(街)教育主管部门、区属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及国防教育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