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育装备配备工作操作流程

作者(来源):[暂无]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05-07-19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中小学教育装备配备工作操作流程

        一、     中小学常规教学仪器配备
        按照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中学理科教学仪器配备目录》、《小学数学、自然教学仪器配备目录》的有关标准,由学校填报《申请目录》→区教育局教学仪器站核准→采购、分配到校。
        二、     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装备
        学校参照区教育局按省、市标准制订的配备方案,提出配置要求→区教育局教育信息中心核准→区信息中心审核→学校填报《番禺区政府采购登记表》交教育局教学仪器站 →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三、     专用室(场、系统)设备设施建设
        1.    属《番禺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所列项目及单项起点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教育装备,由学校提交设备项目配置方案→区教育局教学仪器站核准→填报《番禺区政府采购登记表》→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2.    不列入《番禺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单项配备金额育局教学仪器站核准→集中指导采购。

 

二00一年修订